@survivorchenpi 造谣转发超过五百次算犯罪,是个很古早的立法衍生的网络梗。我14年就不玩微博了,但我都记得以前有有段时间人很喜欢玩这个梗,转发的时候加上“送原po进去”“早日500次”之类半真半假的玩笑。政府彻底失去公信力是在温州动车事件前后。08年以后,地震学校豆腐渣工程、捐款去向不明之类的事情,越积越多,而且那时候互联网还是法外之地,iPhone4流行的时代,微博也删帖,但是苹果手机独有的截屏功能,就能对付删帖。那时候好高端的,官方恨死了,但束手无策,截图转得到处都是。所以政府的公信力一直在坍塌,直到7.23温州动车脱轨,官方的新闻发言人说“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成为一时名言。
公信力坍塌之后,政府开始借谣言罪箝民众之口,不过这个在我爱我家或文革时期早有预演,只不过开始应用到网络舆论镇压上。疫祸三年只是发挥至极。我想说的就是造谣跟诽谤或欺诈等等都不是一回事,官方操纵舆论不能叫造谣,可以视其具体所为而名之以愚民、惑民、诈民、蔽民等等,造谣的主体不是执政者,执政者是谣言的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