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边郑州,镇压起义工人。
南边广州,女工抑郁吊死。
之前发过,再发一遍:
『但为了恪守自杀的价值,我希望你们避免将“事故死亡”“他杀”“病死”与“自杀”混淆在一起。精神障碍导致的上吊死亡属于病死;被贫困痛苦的生活逼得含着煤气管中毒身亡属于“政治性他杀”。为了缺少什么东西而去求死的,都不能成为领取自杀许可证的对象。因为对“缺少的东西”进行思考之后,死的必然性就会完全消失了。假如有这么一个人,他家庭幸福经济宽裕,又适逢天晴气爽花香鸟鸣,本没有任何不如意的地方,却突然想要去死——这种靠充沛的物质和价值的替换都无法避免的不合逻辑的死才属于自杀。』【摘录于寺山修司的《自杀学入门》】
所以,这就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