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是我在知乎看到的回答,应该可以提供部分参考。但是针对这次发生的事件估计只能提起诉讼追责(也很可能被糊弄过去)。
@Lynn @board 防疫隔离期间,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家的宠物不被扑杀?
云杉
前基层工作者/现大白/一只臭猫的主人前来回
答,希望对未来某天不得不面临此种情况的
宠主们有所帮助,但更希望大家永远也用不
到这些合·
知乎 @云杉
前排蒸桑拿
五个原则
1.全程录音录像、拒绝「停止拍摄」等要
求,这是你的自由;
2.保持冷静、安抚家人,不要马上开门,万
一开门了务必保持距离与克制;
3.明确告知对方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4.只谈法律不谈其他,保持有效沟通;
5.绝不允许任何人非法闯入你家半步,也不
要在疫情期间外出遛狗/散养宠物,自己也
不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
我们假设几个大白持棍带棒到了你家门
口,要求对阳性患者家中的动物进行扑杀
此时切忌马上开门,要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
音/录像(多机位更佳),同时把宠物带进里
屋,锁上房门——保护好宠物安全。
(
而后,隔门喊话:“我正在录音/录像(一定要
告知,否则为盗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表明你的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并在猫眼(防盗门那个
啦)中为我出示你的工作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
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
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
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
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下
略)
这一步是为了让执行者「担责」,一旦对方
公开了自己的信息且被影音记录下来,势必
要为其后续行为负责,态度上肯定会缓和很
多。
如果对方拒绝公开信息,那直接停止交涉——
我又不能确定外面的人是不是真的政府工作
人员,我妈从小就告诉我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此后也许会有多个电话来与你进行沟通,
都要打开录音并要求对方公开信息。
如果对方公开信息并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扑杀染疫动物--
莫慌,找来你家功率最大的那个喇叭,气沉
丹田,字正腔圆地说出以下的话:
“我履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
治法》 要求的隔离、活动范围限制、采集样
本义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你
需要出示市一级政府下文的扑杀文件,你居
委会&村委会(居民自治组织)/街道办/镇政
府没有权力发文扑杀染疫动物--
XXX同志,你违法了你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
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
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
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前略)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
物、家畜家禽; (后略)
你 犯法了你知道吗?
然后继续站在法律高地语重心长地指指点
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我批评、建
议、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的权利,小X啊,一旦这事儿成了,你可是
要担责的啊,我这是为你好啊,放下屠刀回
头是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
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
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
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
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
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
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
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
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赔偿的权利。
再晓之以情,动之以大棒:
"你们作为财政给养、权力由我们人民让渡而
来的公职人员,拿棍带棒站在我门口要违法
扑杀我的宠物,我能不担惊受怕吗?我现在
就打算在国务院小程序和省政府信箱(一定
要市级及以上)里反应这个情况啊、(w
最后,抱住臭猫,躲进里屋,任他外面风吹
雨打破锣响。
切记全程保持冷静、不多废话,如果对方多
次造访那可以录好音放在门口反复播放。
如果你已经被集中隔离,接到了工作人员
的电话
还是同样的思路:开录音并告知→要求对方
表明身份→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
以及,做好最坏的诉讼打算。
党纪国法就是你这个中国公民最坚实
的后盾
祝大家都能健康地同宠物一起迎来解封的那
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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